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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采取六大措施整治部分行业污染问题
海南省采取六大措施整治部分行业污染问题
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13-07-16 阅读::3020次

 

10日,记者从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,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,海南省将采取六大措施,开展涉铅、汞、镉、铬和类金属砷的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、铅蓄电池、皮革鞣制和电镀等重点行业、医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等专项整治行动。

  六大措施为:一是加大惩治力度。对环保专项行动查处的明知故犯、阳奉阴违、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企业,一律停产整顿,给予高限处罚。二是强化部门联合。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,建立定期协商、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、移送、移办制度,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。三是实施挂牌督办。对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,企业违法排污屡禁不止、屡查屡犯,群众反复投诉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挂牌督办,明确解决时限,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。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。对逾期未完成环保工作目标的,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。五是加大后督察力度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全市重点行业,特别是涉水企业整治情况集中督查,通过层层督查,将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切实落实到基层,杜绝出现死角。六是加大宣传报道力度。制定宣传计划,确定宣传重点,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(记者韩建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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