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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打击违建不能为“法不责众”所困
海口打击违建不能为“法不责众”所困
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13-12-16 阅读::2046次

 

12月15日,由海口市秀英区三套班子领导及副处以上干部、48个职能部门组成的20个打违群众工作组来到该区西秀镇新海村,挨家挨户对即将要拆除的122宗违法建筑户主包点做思想工作。(点击查看新闻《海口少数违建户阻拦交通秀英区领导果断处置》)

    当天,群众工作组耐心细致向违建户宣传解释相关土地管理法、规划法以及海口市打击违法建筑的政策,听取群众的实际困难,帮助解决。但却有个别人歪曲政策、煽动群众,搬砖头、木头等阻拦滨海大道交通通行。秀英区主要领导一线指挥,果断处置,疏散群众,20分钟后恢复通车。

    秀英区相关领导同时表示,区群众工作组将继续深入农户,逐家、逐户、逐人,实行“一对一”劝导教育,听取百姓的实际困难,排除一切干扰,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违法建筑,绝不手软。同时,对于采取非法手段阻挠执法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,将依法予以惩处。

    这条新闻多少让人略感意外,意外的原因一是个别违建业主竟然会通过歪曲政策、煽动群众,搬砖头、木头等阻拦交通的方式来“维权”,二是面对这一不当做法,政府部门没有像以往一般“人性化处理”,而是态度坚决地“果断处置”。

    中国民间向来有“法不责众”的说法,大意是说当某项行为具有一定的群体性或普遍性时,即使该行为含有某种不合法或不合理因素,法律对其也难予惩戒。

    于是,在这种流传多年的说法影响下,有人就以为一些平时不能干、不敢干的事,只要“别人干了我也能干,众人干了我更能干”,“不干白不干,干了也白干”,反正有那么多人在我头上遮着、扛着,不会只追究我一个。也正是有了“法不责众”作为借口,这才催生了当今诸如“中国式过马路”、“中国式受贿”、“中国式违建”等一系列社会怪象。

    不过,这一次当海口一些信奉“大闹大解决,小闹小解决,不闹不解决”的违建业主试图再次利用“法不责众”的方式来抵制政府的拆违行动时,却碰了一个大钉子。

    海口的违建是和这座城市的发展同步“野蛮生长”的。这些年来,尽管政府部门对违法建筑的打击从未停止,但违建蔓延趋势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,违法建筑的数量与面积都有明显的增长趋势。椰海大道沿线、东环铁路沿线、滨江路沿线都成为了违法建筑的重灾区,一栋栋违法建筑拔地而起,很多都是五六层,还有的盖到八九层,有些地方的市政道路还没有建好,违法建筑就已经盖了起来。

    谁都知道,违法建筑的存在,不仅严重地破坏了城市总体规划,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和投资环境,而且阻碍了城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,降低了城市品位,而且滋生了不少安全隐患。但需要追问的是,海口的违建总是有着“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”的顽强生命力?我们认为,这固然和违建业主为谋取暴利而不择手段抢建违建有关,但更多的还是和政府管理部门执行打违政策不力有关。

    回顾这些年海口市的打违行动,尽管也拆除了大批影响恶劣的违法建筑,但也有一些违建因为种种或明或暗的原因躲过了打违的“铁锤”,更有一些违建因为政府部门被“法不责众”所困,由于种种担心,出于息事宁人的考虑而放了一些违建一马,美其名曰为“人性化执法”。这种做法带来的直接后果是,使得更多的违建业主心怀侥幸心理,更加不管不服地投资违建“事业”。

    从目前来看,很多人之所以敢盖违建,最主要原因一是违法成本较低,二是违建业主的从众心理作祟,你建我也建,为执法部门的管理带来了难题,当人人抱有“法不责众”的心理时,违建似乎变成了本该如此。我们认为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违建作为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的一个“怪胎”,无论其业主是谁,无论涉及多少人,都应该法律追究,绝不姑息。海口目前更应该继续保持对违建的“高压”态势,按照相关法律法规,对违建绝不手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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